诊室安装“窃听器”?医院:安装的是拾音器?
“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诊断室里安装了“
监听头”,监听医生和患者的谈话,这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。”18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。
王先生说,从18日上午开始,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的工作人员,在医生的诊断桌上安装“
监听头”。医院共有40多间门诊诊断室,包括内科、外科在内的八成以上主要科室的门诊诊断室都安装了“
监听头”。
医院保卫科科长刘先生指出,医院在主要科室的诊断室安装的并不是“窃听器”,而是
监听头。“每年医院都会发生很多例医患纠纷事件,多数是针对医生是否及时向患者行使告知义务而发生的纠纷”。刘先生说,在诊室安装拾音器,是为了在以后发生医患纠纷时,方便向法院提供举证资料。
刘先生表示,目前南方许多医院为减少医患纠纷,在医生办公室都安装了拾音器。据了解,大部分的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在患者就诊后的10天至3个月内。根据这一规律,对医患交流的录音资料,他们每隔3个月将销毁一次,销毁前,医院会对录音内容严格保密。
在医院这种公共场所安装拾音器的做法,引发了患者和医生的质疑。
皮肤科一名大夫说,诊室安装拾音器并不合适。像皮肤科、泌尿科、性病科等特殊科室,病人面对医生常常没有任何隐私可言,即使在亲人面前都难以启齿的话题也会一一道来,但此举仅仅是为了治疗疾病。“医院除了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,更应该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”。
还有一部分医生认为,办公室里安装了拾音器,让他们感觉医院不信任、不尊重他们。
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。他们均表示,在门诊诊断室里安装拾音器难以接受。家住老城区的张杨说,医患之间的谈话被医院随意收录,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权,很不合适。
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畅治平律师指出,目前没有相关法律禁止医院在门诊诊断室里安装拾音器,但隐私权是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尊重并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,不仅是医院的义务和医生的职业道德,也是医院及医生的法律义务。
作者:峰火编辑部 修订时间:2015-04-02 点击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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